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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吉林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录取工作的通知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6-09  信息来源: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  信息来源:admin

  • 吉招办字[2014]32号



    关于吉林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

    录取工作的通知


    各中等职业学校,有关高等职业技术院校(师范分院),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,梅河口市,公主岭市,各县(市、区)招生办:

    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高等职业技术院校(含师范分院)招生录取工作定于8月10日开始,现就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,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,实行网上远程录取。首先进行中职-本科“3+4”衔接学校的录取;其次进行中职-高职“2+3”衔接学校的录取。然后再进行高职(含“3+2”高职和5年制师范专业)中职学校的录取。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研究确定。

    一、 网上录取工作安排

    吉林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使用“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 “中专系统”,网址:http://221.8.13.11/zzbmht),实行网上远程录取,所有录取审批工作均在系统中进行。

    (一)中职-本科“3+4”衔接、中职-高职“2+3”衔接录取;高职(含3+2)、小教专科学校录取。

    省招生办按核定的招生来源计划,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平行投档,采取“平行志愿投档—阅档—审批”方式完成录取工作,即:省招生办进行平行志愿投档(投档原则: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,即投档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学校,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进行投档;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,则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理化、思品和历史先后顺序进行成绩排序),招生学校网上远程阅档并提交院校录取意见(预录取、预退档),省招生办审批后完成录取。

    各有关学校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专系统网站,浏览省招生办投档的考生信息,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后,完成本校考生的预录取(预录取到相关专业)或预退档(写明退档理由)工作;预录取(或预退档)工作完成后,须将录取结果提交至省招生办,由省招生办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考生状态变为“录取”状态,学校可向被确定为“录取”状态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。

    对于高职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,省招生办将根据录取实际情况研究安排补录。

    (二)中等职业学校录取

    中职学校录取工作采取“投档(或录入)—审批”方式进行,即:由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投档(或招生学校自行录入或导入自行组织生源信息),省招生办审批后完成录取。

    网上报名考生录取工作:各有关学校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专系统网站,浏览投档的考生信息,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后,完成本校考生的预录取(预录取到相关专业)或预退档(写明退档理由)工作。

    学校自行组织生源考生录取工作:各有关学校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专系统网站,将自行组织生源考生信息录入或按规定格式导入系统,考生录入(导入)完成后,学校须对自行组织生源考生进行照片采集工作,照片采集结束后,考生状态将变为“预录取”状态。

    当完成对所有考生(含网上报名考生和学校自行组织生源考生)的预录取(或预退档)工作后,须将录取结果提交至省招生办,由省招生办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考生状态变为“录取”状态,学校可向被确定为“录取”状态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。

    (三)印发录取名册

    省招生办统一打印录取名册,录取名册须有领导签字并盖“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”后生效。省内学校凭缴费收据到省招生办领取名册,省外学校由省招生办凭缴费收据向招生学校邮寄录取名册。

    (四)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专学校领取名册时,需要携带被录取考生的高中毕业证原件,省招生办将进行复核。

    二、 中专系统用户名、密码

    (一) 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招生办密码另发。

    (二) 学校用户名、密码与网上编制计划的用户名密码相同。

    (三) 中职-本科“3+4”、中职-高职“2+3”衔接学校用户名密码请提前与省招生办中专科联系。

    三、 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

    (一) 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、梅河口市、公主岭市招生办必须于7月19日前,将本地区所有参加中考的考生信息通过“中考数据导入”功能一次性上传至中专系统,以免影响7月21日考生网上报名。数据格式参见中专系统“中考数据导入”功能菜单下的模版。

    (二) 各有关学校根据我省工作安排,提前做好招生录取的相关准备工作。

    (三) 各用户登录系统后要首先更改密码,若因未及时更改密码导致信息泄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

    (四) 省招生办对未采集照片的考生不予以审批录取。

    (五) 录取系统的使用方法见系统中的“使用帮助”。

    (六) 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办理缴费录取审批手续,以免将来影响到考生的就业及其他有关的事情。若因未办理录取审批手续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。

    (七) 按吉省价字[2003]42号文件通知,各招生学校须按实际录取人数缴纳招生录取费(每生50元),并请务于9月25日前将款汇至我办。

    帐户名称: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
    帐    号:2200 1350 4000 5501 2813

    开户银行:长春市建设银行二道支行

    四、 录取时间及联系电话 

    (一)录取时间安排

    日期

    工作任务

    人员、要求

    7月15日-7月19日

    导入中考数据

    省、市(州)招生办

    7月21日-7月25日

    考生网上报名

    1. 省、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招生办

    2. 考生

    7月28日-8月8日

    现场确认

    1.省招生办

    2.考生,到中考所在县(市区).或市(州)招生办现场确认

    8月10日

    投放中职-本科3+4档案

    省招生办  招生学校

    8月12日

    投放中职-高职2+3档案

    省招生办  招生学校

    8月14日

    投放高职(3+2)小教专科档案

    省招生办  招生学校

    8月16日

    普通中专投档

    省招生办,对参加网上报名并有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自由状态考生进行投档

    8月17日----

    阅档、自组织生源录入(导入)、自组织生源照片采集

    省招生办  招生学校

    9月14日-9月28日

    自组织生源最后一次录入(导入)、自组织生源照片采集

    省招生办  招生学校

    10月8日-18日

    审批,打印、发放录取名册

    省招生办  招生学校

    (二)联系电话

    0431- 84605032  招生咨询

           84605863  技术咨询

           84605015  财务咨询












    二○一四年六月十七日












    主题词:中招  录取  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抄  送:省教育厅师范处、职业与成人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2014年6月17日印    (共印30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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