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,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今年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。
第三条 学校全称: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职业学校
学校性质:民办
招生层次:专科
第四条 学校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
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
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第三章 收费标准
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
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:
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.00元
第四章 资助政策
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,采取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。
第五章 录取说明
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: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。
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:各专业男女不限。
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:学校以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【2003】3号)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,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,学校将不予录取。
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
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的原则,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,择优录取。录取过程中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1、投档比例: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,划定录取分数线,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。
2、录取原则:对于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往届高中、中职考生,采取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
对于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,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3、对于参加省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,总成绩分数相同的,文化素质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。文化素质成绩和分数相同的,按英语、数学、语文先后排序,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对于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,总成绩分数出现相同的情况下。以专业技能测试中的时事政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jlcsxy.com
通讯地址: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
联系电话:0431—82633888、81929700
联系人:陈晓媛
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。
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。
学院地址: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新光复路市场北3公里[130014] 吉ICP备12003744号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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